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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衛生署網站已經公佈了。
賀寶芙產品含鉛過量一案,
◎ 惟經該公司澄清說明進口臺灣的產品其原料來源及配方與案內美國產品不同,
且製造廠亦不相同,惟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因此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在台灣,賀寶芙的產品沒有問題,其實在美國也沒有,但懶得解釋這麼多了。
還有,網路上販賣的賀寶芙,衛生署和賀寶芙總公司不會承擔這部分的責任,
因為在網路上賣賀寶芙,本來就違反總公司的規定。
且製造廠亦不相同,惟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因此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在台灣,賀寶芙的產品沒有問題,其實在美國也沒有,但懶得解釋這麼多了。
還有,網路上販賣的賀寶芙,衛生署和賀寶芙總公司不會承擔這部分的責任,
因為在網路上賣賀寶芙,本來就違反總公司的規定。
這下是其他人轉寄給我的信件裡節錄的。
報導 純屬單一的新聞事件(因為消息的來源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這一位散佈消息的人叫Barry Minkow, 他曾經因為股票詐欺罪而在監獄裡面呆了七年,
現在, 他在玩股票選擇權, 前幾天, 他花了50000美金放空賀寶芙, 打算利用這一則事件來賺錢)-
這一位散佈消息的人叫Barry Minkow, 他曾經因為股票詐欺罪而在監獄裡面呆了七年,
現在, 他在玩股票選擇權, 前幾天, 他花了50000美金放空賀寶芙, 打算利用這一則事件來賺錢)-
所以
對於有問題的消息來源
覺得無需再多做解釋 也無須隨群魔亂舞
只是 要讓各位正在使用我們家產品的家人 覺得安心
對於控告賀寶芙公司的對象是誰?(有前科的詐欺犯)
還有控告賀寶芙公司所依據的法條?(加州州法第62條本身就是有爭議的條款)
並沒有多做說明,
只是擷取(這個有問題的單位、有問題人物、)說賀寶芙含鉛過量....
我們已經在昨晚
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
把所有的來龍去脈都查清楚了
ㄧ、是否過量? 當然是沒有 ^____^
加州法條的規定的意思是含有鉛0.5mg 以上的產品應標示含鉛成分
並不是說這個劑量是過量的!
並不是說這個劑量是過量的!
FDA(聯邦法規) 的標準含鉛劑量如下,
所以,此次檢測的賀寶芙產品是遠遠低於安全劑量的!!
所以,此次檢測的賀寶芙產品是遠遠低於安全劑量的!!
低於六歲每天< 6 mg
孕婦 每天 < 25mg
成人每天 < 75mg
二、對方真正的企圖:
是希望以此方式來左右股價,已被查出有先放空賀寶芙股票的紀錄
我現在只希望事情能早點落幕。
我也碰到有些不理智的人,會說"不用解釋了!"
那我只能說,那你就去相信媒體說的話吧
大家都知道,記者在採訪時
你說一分的話,他寫出來變十分
你說一句"我可能要考慮看看"
他寫出來變成"某某某已表示強烈反對"
我只能說賀寶芙是樹大招風。
那些想要抓把柄惡意中傷的人,會自食惡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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